第
巴
詞語解釋
第巴
◎西藏地區舊官名。原為西藏部落或地方首領的稱號,清初用以稱總理西藏地方事務的官員,後又以指西藏地方政府所委派的地方官及中下級執事官。
網絡解釋
第巴
第巴,又稱第斯,是藏語sde—Pa或sde—srid一詞的音譯,本義為“部落酋長”、“頭人”。遠在唐代,吐蕃奴隸製的軍事部落聯盟就以若幹個sde(音譯為岱,更接近原來的音)作為參加聯盟的基本單位。[3]開始時,都是以氏族集團構成,後來,一直沿用,及至明代,永樂皇帝欽封仁邦巴(ring—spungs- 明代譯為“領思奔”,地在今日喀則地區仁布縣)的南喀傑波為都指揮僉事,給誥命,封為昭勇將軍,幾乎奄有整個西藏的統治權,其家臣篡立,沿用舊封,史稱藏巴汗。其第二代名為丹迥旺布(一六0六一一一*二年),稱為“第斯藏巴汗”,簡稱第巴。這就是說,明末,西藏統治者藏巴汗也是稱為第斯或第巴的。因而,第巴並不是桑結嘉錯的專名。在清代,黃教徒擅政,前後任命了八位第巴,桑結嘉錯名列第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