詞語解釋
白糧
◎明 · 清 時在 江 南五府所征供宮廷和京師官員用的漕糧。 明 · 徐渭 《送某公遷南戶部》詩:“積水遊魚中庫板,白糧紅粟裏人艭。”《明史 · 食貨誌三》:“漕糧之外, 蘇 、 鬆 、 常 、 嘉 、 湖 五府,輸運內府白熟粳糯米十七萬四十餘石,內折色八千餘石……令民運,謂之白糧船。自長運法行,糧皆軍運,而白糧民運如故。” 清 · 阮葵生 《茶餘客話》卷三:“歲漕五等……曰白糧。分入 京 通 倉,供內府光祿寺,以待王公百官各國貢使廩餼之用。”
國語辭典
白糧
◎白米。明、清兩代京師向江、浙各地所征的米糧,稱為“白糧”。
網絡解釋
白糧
白糧是明清時期在江南五府所征課供宮廷和京師官員用的額外漕糧,為田賦附加。明初都南京,規定宮廷用白熟粳、糯米17萬餘石,各府部官員用糙粳米44 000餘石(內各有折色8 000餘石) ,就近向蘇州、鬆江、常州、嘉興、湖州五府征收,並由糧長解運京師,運輸費用和途中損耗,由納糧戶均攤,稱為白糧。清代向江浙額征白糧,額99 000石,分運京、通二倉,備分交內倉並酒醋麵局、光祿寺及支發王公百官廩祿之用。清征白糧,雖免除民運但另加耗米和運費。康熙三年(公元1664年) ,行折征,折價高於市價三四倍,耗米、運費又不免除,一石的折價往往等於市價5石以上。乾隆、嘉慶間(公元1736—1820年) ,調整征額,部分白糧改照一般漕糧辦法征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