詞語解釋
宰夫
◎周代天官塚宰的屬官。古代掌管膳食的小吏;廚師。指以宰殺牲畜為業的人。
引證解釋
1.周 代天官塚宰的屬官。
例證《周禮 · 天官 · 宰夫》:“宰夫之職掌治朝之灋,以正王及三公六卿大夫羣吏之位,掌其禁令。”
2.古代掌管膳食的小吏;廚師。
例證《左傳 · 宣公二年》:“晉靈公 不君……宰夫胹熊蹯不熟,殺之,寘諸畚,使婦人載以過朝。”
晉 · 潘尼 《釣賦》:“乃命宰夫,膾此潛鯉。”
3.指以宰殺牲畜為業的人。
例證唐 · 劉禹錫 《因論 · 歎牛》:“是往也,當要售於宰夫。”
國語辭典
宰夫
1.職官名。周代掌理治朝之法的官。見《周禮 · 天官 · 宰夫》。
2.烹調食物的仆役。
例證《禮記 · 檀弓下》:“蕢也,宰夫也。非刀匕是共,又敢與知防,是以飲之也。”
網絡解釋
宰夫
宰夫是我國周朝官職名。據 《周禮》記載,宰夫主管財政經濟監察,負責審核各級官府的財政收支,就地稽察各地財物出納,監督各級官吏遵守、執行王朝法規。宰夫隸屬於天官,在財計部門之外,獨立地行使財計監督職權,若發現違法亂綱行為,必要時可越級直接向天子周王報告,嚴加懲處。宰夫的這種就地稽察職權,是我國最早的獨立於財計組織之外的財計監督職權,標誌著我國古代官廳外部審計的萌芽,對我國後來財計監督職權的發展和獨立審計機構的建立,有著深遠的影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