詞語解釋
威鬥
◎新莽為顯示威嚴所作的器物,形似北鬥。用為賞賜大臣的殉葬品。
引證解釋
1.新莽 為顯示威嚴所作的器物,形似北鬥。
例證《漢書 · 王莽傳下》:“威鬥者,以五石銅為之,若北鬥,長二尺五寸,欲以厭勝眾兵。”
2.用為賞賜大臣的殉葬品。參閱 清 · 錢大昕 《十駕齋養新錄》卷一。
例證《南史 · 何承天傳》:“此亡 新 威鬥, 王莽 三公亡,皆賜之。一在塚外,一在塚內。”
顧餘 《詠古》之一:“威鬥鑄成新日月, 漸臺 認取頭顱。”
網絡解釋
威鬥
“威鬥”者,烙鬥也。那麽為何要將漢代烙鬥稱“威鬥”呢?這要從烙鬥的起源、演變及發展說起。烙鬥的起源與殷紂王與妲己殘害忠良的刑具炮烙有著密切的關係。據史載,紂王所鑄“炮”乃一空心大銅柱。行刑時將人雙手用金屬纖拉抱伏銅柱,身體亦綁附銅柱。然後在柱內生火使銀柱燒紅,將人活活的燒死。其殘酷之狀,使人目不忍睹。那麽烙又為何物呢?據《太平禦覽 · 帝王世紀》雲:“紂欲重刑,乃先做大熨鬥,使人舉不勝舉,輒爛手,與妲己戲笑。”此說“大熨鬥”實乃“大烙鬥”也。其外形與漢代“威鬥”基本相同。不同點在於紂王之烙鬥為刑具,更大、更結實、但不一定精美。那麽,為何將“炮”“烙”合二為一稱“炮烙”之刑呢?原來二刑具是合用的,即用炮烤人前身,以烙烙人後背。“使人舉不勝舉”並非簡單地讓你舉起來,而是拿起燒紅的烙鬥去烙別人。可見拿烙鬥者亦是“罪人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