詞語解釋
明分
◎顯然;分明。明確積分。明確的本分。
引證解釋
1.明確積分。
例證《商君書 · 修權》:“故立法明分,而不以私害法則治。”
《荀子 · 富國》:“救患除禍,則莫若明分使羣矣。”
《屍子 · 發蒙》:“正名以禦之,則 堯 舜 之智必盡矣;明分以示之,則 桀 紂 之暴必止矣。”
2.明確的本分。
例證《後漢書 · 列女傳 · 龐育母》:“怨塞身死,妾之明分;結罪理獄,君之常理。何敢苟生,以枉公法!”
3.顯然;分明。
例證宋 · 無名氏 《張協狀元》戲文第二七出:“它明分欺負下官!”
國語辭典
明分
1.明本分,知分際。
例證《商君書 · 修權》:“君臣釋法,任私必亂,故立法明分,而不以私害法則治。”
2.明顯之定分。
例證《漢書 · 卷一〇〇 · 敘傳上》:“收陵、嬰之明分,絕信、布命之覬覦。”
3.分明、顯然。
例證《永樂大典戲文三種 · 張協狀元 · 第二七出》:“猜忌多,則骨肉不免成仇敵。它明分欺負下官。”
網絡解釋
明分
明分,就是社會上下各成員在工作上都要各盡其職,在財物的分配上,要按職位、才智的不同而有所區別。“明分”思想出自先秦最後一位集大成的儒學大師荀子。在荀子看來,一個理想的社會應該以“隆禮重法”來規範和約束人們的行為,以樂來陶冶人們的情操,並按照社會層級、職業、能力等等的差異來分配財物,適度地滿足社會中每個成員的物質需求,來保證社會各階層上下的協調一致。他把這種社會狀態稱之為“群居和一”。但要使這番美好的設想真正落實,則必須要突出“明分”之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