詞語解釋
賜予
1.作為一項恩惠而授予,恩賜。
英文grant;
2.恩賜,賞給。
英文vouchsafe; bestow;
引證解釋
1.指常賜以外的特殊恩賜。
例證《周禮 · 天官 · 大府》:“幣餘之賦,以待賜予。”
鄭玄 注:“賜予,即好用也。”
孫詒讓 正義:“凡賜有常賜,有好賜。常賜者,歲時頒賜,著於秩籍者;好賜則常賜之外,以恩澤特受賜,非恒典也……此賜予專據好賜言也。凡經雲賜予者,並為好賜。”
2.賞賜;賜給。
例證《荀子 · 大略》:“賜予其宮室,猶用慶賞於國家也。”
《漢書 · 食貨誌上》:“賦共車馬甲兵士徒之役,充實府庫賜予之用。”
宋 · 司馬光 《交趾獻奇獸賦》:“賜予簡而功無所遺,刑罰清而姦無所漏。”
冰心 《南歸》:“對於這些無情的自然,如陽光,如花卉,在她的病的靜息中,也是加倍的溫煦馨香。這是上天賜予,惟有她配接受享用的一段恩福!”
3.指所賜予的東西。
例證《新唐書 · 隱逸傳 · 武攸緒》:“賜予無所受,親貴來謁,道寒溫外,默無言。”
宋 · 蘇軾 《論高麗買書利害劄子》:“高麗 所得賜予,若不分遺 契丹,則 契丹 安肯聽其來貢。”
國語辭典
賜予
◎賜給。
例證《周禮 · 天官 · 大府》:“幣餘之賦,以待賜予。”
《韓非子 · 外儲說右下》:“慶賞賜予者,民之所好也。”
近義賜賚
反義奪取 掠奪
網絡解釋
賜予
賜予,指常賜以外的特殊恩賜;賞賜;賜給。語出《周禮 · 天官 · 大府》:“幣餘之賦,以待賜予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