倡
伎
詞語解釋
倡伎
◎古稱以歌舞雜戲娛人的男女藝人。娼妓。
引證解釋
1.古稱以歌舞雜戲娛人的男女藝人。
例證《後漢書 · 梁冀傳》:“冀、壽 共乘輦車……遊觀第內,多從倡伎,鳴鍾吹管,酣謳竟路。”
《資治通鑒 · 晉武帝泰始三年》:“吳主 悲喜,迎拜於東門之外。既入廟,比七日三祭,設諸倡伎,晝夜娛樂。”
《雲笈七籤》卷四十:“不得躭著歌舞,以作倡伎。”
2.娼妓。
例證明 · 胡應麟 《少室山房筆叢 · 藝林學山二 · 張安貧兒鏤臂文》:“唐 · 宋 間惡少,競刺其身……國朝此風遂絶。惟冶遊兒與倡伎密,或劄刺名號,以互相思憶。”
姚華 《曲海一勺 · 明詩跋》:“倡伎以色事人,不能風雅。”
魯迅 《南腔北調集 · 由中國女人的腳推定中國人之非中庸又由此推定孔夫子有胃病》:“倡伎就大抵穿著‘利屣’,穿得久了,也免不了要‘趾斂’的。”
網絡解釋
倡伎
拚音:chāng jì
五筆編碼:wjjg wfcy
倡妓,又寫作娼伎,伶人。多含貶義。實際上是指靠賣藝為生的人。但在諸多文學作品中,這類人又往往與詩人文士有較深的羈絆,含有情感上的共鳴,反而有讚許之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