博
弈
詞語解釋
博弈
◎下棋。
英文gambling and chess;
引證解釋
1.局戲和圍棋。
例證《論語 · 陽貨》:“飽食終日,無所用心,難矣哉!不有博弈者乎?為之,猶賢乎已。”
朱熹 集注:“博,局戲;弈,圍棋也。”
《漢書 · 遊俠傳 · 陳遵》:“祖父 遂,字 長子,宣帝 微時與有故,相隨博弈,數負進。”
顏師古 注:“博,六博;弈,圍碁也。”
唐 · 韓愈 《鄭公神道碑文》:“公與賓客朋遊,飲酒必極醉,投壺博弈,窮日夜,若樂而不厭者。”
明 · 胡應麟 《少室山房筆叢 · 九流緒論上》:“藝主書計射禦,而博弈繪畫諸工附之。”
2.指*。
例證宋 · 蘇軾 《策別》十七:“出為盜賊,聚為博弈,羣飲於市肆,而叫號於郊野。”
清 · 戴名世 《財神問對》:“聚為博弈,出為盜賊。”
鄭振鐸 《埃娥》五:“好像博弈負了一場似的,他聳聳肩走了。”
網絡解釋
博弈 (管理學名詞) 博弈本意是:下棋。引申義是:在一定條件下,遵守一定的規則,一個或幾個擁有絕對理性思維的人或團隊,從各自允許選擇的行為或策略進行選擇並加以實施,並從中各自取得相應結果或收益的過程。有時候也用作動詞,特指對選擇的行為或策略加以實施的過程。一個完整的博弈應當包括五個方麵的內容:第一,博弈的參加者,即博弈過程中獨立決策、獨立承擔後果的個人和組織;第二,博弈信息,即博弈者所掌握的對選擇策略有幫助的情報資料;第三,博弈方可選擇的全部行為或策略的集合;第四,博弈的次序,即博弈參加者做出策略選擇的先後;第五,博弈方的收益,即各博弈方做出決策選擇後的所得和所失。